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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0年寒假放假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9年12月27日 10:29  点击数:[]

院属各单位(部门):

根据教学进程和工作安排,经学院研究,2020年寒假放假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

1.学生2020年1月11日开始放寒假(提前结束期末考试、完成学习任务的学生,即开始放寒假)。

2.学生开学时间:2020年2月14日(星期五、农历正月廿一)、15日报到注册,2月17日(星期一、农历正月廿四)正式上课。

二、教职工放假及上班时间

1.教职工放寒假时间:2020年1月14日(星期二、农历腊月二十)至2月13日(星期四、农历正月二十)。1月11日、12日(星期六、星期日)正常休息。

2.教职工上班时间:2020年2月14日(星期五、农历正月廿一)正式上班,2月15日(星期六)不休息正常上班,2月16日(星期日)正常休息。

三、具体要求

1.各单位(部门)放假前认真排查安全隐患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冻等安全工作;全校师生要注意出行安全,确保寒假平安。

2.各单位(部门)放假前召开一次教职工大会,各班级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,加强安全教育,明确安全责任,落实安全提醒和责任告知。

3.学工处、保卫处、后勤服务集团、各二级学院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及服务工作。

4.国际交流学院、后勤服务集团、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做好留学生放假期间的安排与管理等工作。

5.各单位(部门)提前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
6.寒假期间广大党员、干部、教职工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,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。

7.寒假期间需要安排值班的单位(部门)做好假期值班安排,并严格值班制度,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。

8.中层及以上干部离开武汉市要向分管院领导和党委组织部报告,确保信息渠道畅通。相关部门值班表2020年1月10日前报院长办公室备案。


院长办公室

二○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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